近日,市执法局某基层大队执法人员在查处一处违法建设案件过程中,违法当事人托朋友到该大队找到执法人员说情,多次想邀请执法人员吃饭。“对不起,我不但不能接受你的吃请而且还有规定要将这次说情事项如实记录登记。”该执法人员面对说情者如此答复,顺利排除了干扰。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 执法人员天天与执法对象打交道,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或多或少掌握一定的执法权力,在工作中特别是制止违法建设工作中常被各种各样的请托说情所困扰,有的请托说情办也不是,不办也不是,常使人左右为难。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后,市执法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请托说情登记报告制度,统一印制《请托说情登记本》,两百余名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制度要求,每位执法人员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项业务工作中遇到的内外部不论是来自个人还是组织的请托说情均要在登记本中如实记录请托说情人员情况、请托说情事项、交办人、经办人、请托事项处理结果等内容并留存相关资料,每季度定期向局监察室报告登记情况。经办人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请托说情、干预执法和业务工作事项的,视情予以问责。对执法人员请托说情、干预执法活动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过去接到一些请托说情,不好拒绝,只好酌情交待中队长,让他们视情能通融就通融,能变通就变通一下。但自从实施请托说情登记报告制度以来,接到请托说情,我也有了很好的拒绝理由,也不敢随便交待队员了,否则随时有被登记的可能。”一位基层大队的大队长如实说。“对不起,如果你‘请托说情’我要登记并要向纪检监察机构告知。”如今,这句话已经成为该局执法人员受到“干扰”时的口头禅。据了解,自该制度实施以来,该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排除“请托说情”干扰15次,堵死不当干扰之路,锁紧请托说情之门。 为确保制度落实到位,该局还设置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成立专项督察组等措施,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目前,已开展专项督察两次,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确保请托说情制度长效坚持,久久见功,让清风正气在执法队伍中吹拂荡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