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司机很郁闷 在道路上开车正常行驶着 突然被一个“飞镖”砸中了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到底怎么回事 7月14日,龙岩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一起举报: 7月10日12时07分,报警人驾车行驶至厦蓉高速公路B线200公里处时,其所驾车辆的前挡风玻璃突然被一团白色物体砸中,该物体是从前方一部小型普通客车的副驾驶窗口飞出。后车的行车记录仪清楚地记录了这个过程。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找到了前车抛洒的当事人曹某。看到视频,曹某承认,当天他坐在副驾驶室,为图方便,向车外抛洒物品的行为。民警依法对曹某进行了处罚。 民警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见交通违法者没有“逍遥法外”,举报人表示点赞! 车窗抛物这个陋习 不仅污染环境 还是交通安全中的一大隐患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造成人身伤害 重点是 车窗抛物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也同样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在车上 驾驶员及司乘人员要以身作则 严格要求自己 遵守交通法规 对车窗抛物大声说“NO”! 若见到随意向车外抛洒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