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不再另行组织笔试,以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及取得的笔试成绩为准。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1小时)、片断教学(15分钟)、回答专家提问(5分钟)。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幼儿教育等三个学科岗位面试考核时需另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人选确定 实际报名人数(以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人数为准)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次由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同比例减少招聘计划数,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人员、时间、地点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等于7月15日左右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 5、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未达面试合格成绩和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6、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及排名将及时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聘用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首轮体检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通过审档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体检、考察及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经正式报到安排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3)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3、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拟聘用人员到岗后的管理按《福州市晋安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榕晋教〔2018〕454号)执行。 七、工资待遇 编外合同教师工资待遇含工资、绩效奖励、“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对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给予年终奖励。编外合同教师人员经费按每人每年10万元予以拨付。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591—83994197 监督电话:0591—8392409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晋安区公开招考编外合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十、其它 1、本次招聘的所有人员均为聘用制编外合同教师,聘期为三年。聘期内,原则上不可报考晋安区属公办学校以外的岗位。 2、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19年9月10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区教育局。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附件: 1、2019年晋安区公开招考编外合同教师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 2、2019年晋安区公开招考编外合同教师现场报名表 3、2019年晋安区公开招考编外合同教师报名材料清单 晋安区教育局 2019年6月29日 原标题:2019年晋安区公开招考编外合同教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