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3)审档不合格的;(4)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5.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6.拟聘用人员应于2019-2020学年上学期(2019年8月)到岗。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暑期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7.拟聘用人员管理按《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榕教人〔2018〕29号)执行,编外合同教师月工资额根据所承担的工作量与工作实绩确定,“五险一金”按相关部门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待遇参照在编初级职称平均水平发放。 五、其它 1.录用的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单位由鼓楼区教育局根据鼓楼区属学校需求统筹分配。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鼓楼区教育局。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19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本次考试咨询电话:87677797,监督电话:87677193。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2019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05+2019-2020学年+鼓楼区属学校招考编外合同教师现场报名表.doc 原标题:2019-2020学年鼓楼区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