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房价涨得很快,不管有钱没钱,大家都着急买房子,但是现在大家投资炒房的现象已经很少了,有关部门打击的也是炒房而不是买房。不过对于某些人而言,买房确实是刚需,但无奈首付付不起或者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那么采取手段变相挪用资金到房地产市场的动机就会比较强烈,此时对于银行和监管部门而言,监督的成本就会比较高。”刘少军说。 刘少军还认为:“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变动情况来看,大幅度涨价的可能性已经不大。所以,关键问题并不在于资金流到了哪里,而在于贷款要按照合同用途使用,这才是应该坚持的最重要的原则。因为从市场来看,哪个领域赚钱多、前景好,资金就会流到哪里。比如在过去某段时间,有一些资金流入股市,导致股市异常波动。银行资金流入股市是值得警惕的事情,会对国民经济稳定造成不利影响,这种情况和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是一个道理。” 在刘少军看来,目前能做到且能做好的,就是对银行监督把好关,即借款人直接把钱用到哪里去了。对这一轮钱款的使用,银行完全 能够监督到位。至于这笔资金的第二轮用途,可能银行就需要从风险角度来尽量规避了。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也需要严格审查以确保购房者符合购买条件。 “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除了银行要担负起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信贷考核指标,对信贷资金去向做好实质审查外,还要加强与住建、工商、税务、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才能较好地应对花样百出的违规手法,确保银行信贷资金不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让国家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得到很好的落实。”王鉴非补充说。(杜 晓 杨映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