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 ,家住杨浦区的郭老伯在网上浏览房屋中介页面,留下联系方式后不久,中介业务员就打来了电话。第二天,便有两名业务员直接开车接上老夫妻两人,前往宝山区看房。在业务员的推荐下,老人看上了一套总价近760万的房子,回家后又接到了业务员的电话。 在中介业务员的引导之下,老两口一口气签订了三份协议,一份"房地产出售委托协议",委托中介出售老两口现在所住的房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 ,购买上家位于美兰湖的房屋,以及一份佣金确认书。 实际上,老人委托中介出售的房屋,产权人是老夫妻以及儿子三人,业务员在明知儿子郭先生未到场的情况下,仍要求老人签字同意委托卖房。而老人对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根本不知情。 更让他们心惊的是,买房合同上还规定,违约金高达20%,也就是要一百五十多万元。而老人对此毫不知情,随后,郭先生匆匆赶到中介交涉,又发现该套房屋的产调信息显示,房子还有35万美元至2038年的抵押,此外 这份产调的日期是1月22日,也就是说,1月21日老人签订合同时,还没有这份产调。 在郭老伯家中,看看新闻Knews记者拨通了自称卖方妻子何女士的电话,卖方拒绝协商。面对目前的困局,后援律师汪翔表示,由于中介业务员的不规范操作,郭老伯的知情权已经受到了侵害,5月10日,特勤员和后援律师一起来到中介公司总部。对方表示,由于下属业务员的不规范操作,他们愿意承担老人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后援律师在此提醒,老人买卖房屋尽量让儿女参与其中,置换房屋的,对其中的风险要有充分认识。而中介机构也应到尽到自己的告知义务,规范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