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共7个部分31条,有不少内容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7部分内容如下:
一、完善市场主体司法保护机制,进一步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二、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夯实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
三、保障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四、维护社会诚信与市场秩序,营造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六、健全涉外司法保障机制,推动建设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
七、以一站式多元解纷为切入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更加适应市场经济需求、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其中第五部分的第24条直接相关房地产,为“房住不炒”强化了司法保障。
24、依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依法妥善审理涉房地产相关纠纷案件,引导房产交易回归居住属性。落实中央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求,坚持租购同权,依法保护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准确把握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立法目的与成立条件,依法妥善审理涉居住权案件,充分发挥居住权扶弱、施惠的社会保障功能,保护弱势群体的居住权益。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支持政府严控房价,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运用司法手段支持政府严控房价,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可以理解为,当炒房投机行为触碰司法底线的时候,或等同犯法,可能会坐牢。
当市场行为需要司法干预的时候,如何界定“炒房炒地行为”比较复杂,所以暂时并没有明确法律条文出台,或者时候未到。
但此文件释放的“中央严打炒房”信号相当明显,“房住不炒”司法护航,炒房客瑟瑟发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