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历史原因和其他特殊因素,魏塘、罗星、惠民三街道下列区域和对象,今年新生入学可采取过渡性办法:
①原有协议的村或户,今年仍允许在原协议学区或新划学区学校任选。
②户籍在惠民街道阳光社区、毛家社区、枫南村的初中七年级新生可在嘉善四中和嘉善五中任选。
③户籍在魏塘街道魏中村南桥片(原南桥村)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可在杜鹃小学和里泽中心学校任选。
2.罗星街道星河社区、亭桥村、马家桥村及白水塘河以南城西大道以东区域内未划分社区的住宅小区的符合前三类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今年根据以上报名时间段一年级暂时在第二实验小学西校区进行预登记,七年级暂时在实验中学进行预登记。
3.户籍、住宅房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当年6月30日;住宅产权房指房屋用途为住宅且已取得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在学区共有住宅产权房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占有份额必须达到51%及以上。
4.年满6周岁儿童确因身体状况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家长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残疾证,向所在学区的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学区学校需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和镇(街道)文教办备案。
5.全面保障本县户籍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适龄视障持证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中度听障持证儿童到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中度智障持证儿童到县培智学校报名入学(具体见招生简章),适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负责送教上门。
6.2020年7月1日至8月15日间户籍迁移到城区三街道的起始年级家庭户户籍新生不适用此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区划分规定,但可由相应学区学校在8月15日统一预登记后于8月18日报县教育局(逾期的新生可以直接到县教育局登记),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资源情况在全县公办学校内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办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学校范围
嘉善县泗洲中学(七年级)、嘉善新世纪学校(一年级、七年级)、嘉善县上海师大附属实验学校(一年级、七年级)。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学校招生报名:
1.学生本人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嘉善县户籍;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嘉善县的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嘉善县新居民积分或持有在嘉善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4.学生本人具有本县幼儿园大班或小学六年级学籍;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符合本县有关在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优待政策的子女。
(三)优待对象
1.政策生
(1)根据《嘉善县人才子女入学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善教基〔2019〕67号)精神,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高级人才子女;
(2)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子女(自然人子女或民营企业法人单位的直接持股股东子女);
(3)本校正式聘任并在学校实际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子女;
(4)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政府部门有协议或约定的新生。
以上四类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在履行资格审核、公示并报县教育局审查后,可在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
2.直升生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且申请本校初中部就读的新生。
(四)登记时间与录取注册
1.政策生与直升生
(1)登记时间。符合民办学校优先录取条件的政策生在6月20日(周六)之前向学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直升生在6月13日(周六)至6月20日(周六)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向报名系统内本校初中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验证录取。学校审核材料并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政策生并报县教育局审查。政策生和直升生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6月24日(周三)录取,并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家长和学生6月25日(周四)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
(3)备案。学校将录取通过的此二类名单于6月26日(周五)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2.电脑派位生
(1)登记时间。符合民办学校其它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6月13日(周六)至6月22日(周一)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县内1所民办学校,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2)验证录取。民办学校于7月2日(周四)根据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或一次性全部录取,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7月4日(周六)前家长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确认,未选择视为确认。7月7日(周二)完成补录取,家长和学生7月11日(周六)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
(3)录取程序
①若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②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③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原来报名公办学校相对应批次进行录取或参加其他民办学校预登记。
(4)备案。学校将审核录取通过的名单于7月12日(周日)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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