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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支:存在个别商业银行“房抵贷”情况,但规模占比很小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4-23
摘要:针对网上出现深圳房产抵押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相关传闻,深圳中支行排查发现:存在个别商业银行有客户先全款买房,再以该新购置房产作为抵押申请经营

4月22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简称“深圳中支”)处获悉,针对网上出现深圳房产抵押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相关传闻,深圳中支行排查发现:存在个别商业银行有客户先全款买房,再以该新购置房产作为抵押申请经营贷的情况,但规模占比很小。

根据深圳各商业银行截至4月20日下午2点30分报送的自查情况统计,初步排查未发现刚注册企业即申请经营贷的情况;未发现支小再贷款信贷资金通过房产抵押经营贷形式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深圳中支:

严禁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房,已要求商业银行开展全面排查

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简称“深圳中支”)发出通知,要求深圳市各商业银行紧急自查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

据悉,针对深圳辖区存在个别商业银行有客户先全款买房,再以该新购置房产作为抵押申请经营贷的情况。深圳中支和深圳银保监局已要求商业银行对信贷资金是否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开展全面排查。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表示,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房地产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禁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房。

4月20日,深圳银保监局联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召开座谈会,辖内各商业银行一把手参加会议。要求压实商业银行责任,提出针对性强化管理要求。会议就加强信贷管理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银行严把经营贷贷前准入关,加强借款人经营背景真实性审核;加强经营贷贷款抵押物管理,原则上借款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资金使用范围;加强资金用途监控,加强借款人贷后房产新增情况监测。

深圳银保监局:

目前已部署银行自查,下一步将对违规情况从重从严处罚

对于近期引发各界关注的“房抵贷”问题,在会上深圳银保监局表示,已提出明确监管意见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记者获悉,针对近期经营贷相关情况,深圳银保监局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开展深入调查摸底,并在4月20日联合深圳人行召开辖内所有中资商业银行行长座谈会,明确提出一系列监管要求,并部署开展全面自查和监督检查,引导银行合规开展信贷业务,防止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南都记者了解到,监管要求具体包含五个方面:第一,加强借款主体资质审查,不得向无实际经营和经营流水不真实的空壳企业发放贷款,对实际经营企业成立或受让时间较短的借款人要进一步严格审查;第二,加强抵押物管理,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抵押经营贷业务的融资需求合理性;第三,加强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严禁信贷资金借道回流借款人账户或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加强对借款人贷后房产新增情况监测;第四,加强贷款中介与员工行为管理,严防内外勾结;第五,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严防构造虚假小微企业贷款、骗取财税优惠补贴等违背政策意图的行为。

深圳银保监局方面表示,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银保监会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和复工复产的政策精神,坚决守住“房住不炒”的红线。目前已部署银行自查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并问责,对被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贷款要坚决予以纠正等。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辖内银行开展加强信贷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银行自查未能发现或发现但未及时报告的违规问题将从重从严处罚,对银行在帮助企业申请贴息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责令改正并追回补贴资金、给予企业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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