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检察院今天不日依法快捕快诉,胜利办结了该市涉案海洛因数目最大的运输海洛因案。
2018年12月25日,原告人李某在通过拉萨市蔡公堂查抄站时,公安人员从其驾驶的越野车后排座椅和后车门内搜出5包可疑晶体物,并现场对李某发展检测,尿检到底呈“阴性”。经判定,5包可疑晶体物总毛重1599.53克。此中4包总净重为1401.12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要素,毒品含量在65.9%至71.6%之间;1包毛重为198.41克,未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
鉴于涉案毒品数量特别硕大,且被告人患有严重感染性疾病,拉萨市审查院抽调精壮力量造成办案组,依法快捕快诉,于本年2月14日向拉萨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月26日,拉萨市中级法院闭庭审理此案。日前,拉萨市中级法院以运输海洛因罪判处原告人李某无期徒刑,褫夺政治权利终生一生没世,并处充公集团家制作5万元。李某未提出上诉,该讯断已奏效。
最近几年来,拉萨市查察机关高度器重进击海洛因犯法任务,坚强贯彻“从重从快”的目标,自动增强与法院、公安等单元的接洽,应时到场,依法疏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不绝坚持对大麻建功的低压态势,峻厉惩办了毒品立功,失掉了良好社会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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