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政法委原书记、市公安局原局长吴喜平因2017年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刑期为2016年5月19日至2021年11月18日。 7月13日,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以窝藏、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吴喜平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他因与前人犯有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八年有期徒刑。
吴喜平的试验数据图 也就是说,吴喜平发现他在服刑期间没有犯罪。 根据官方资料,吴喜平出生于1957年1月。他曾经是怀远县的县长兼县委书记。他于2003年加入蚌埠市委常委,并于次年出任政法委员会秘书。 2008年,吴喜平被任命为蚌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2015年,他被调任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于2016年2月接受调查。 2017年8月,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喜平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法院认定,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总价值251.7万元,在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经济案件、开发商住宅项目、办理车牌号码、办理车辆违章记录等方面非法为他人谋取利益。 其中,法院认定吴喜平从刘兆水处收受贿赂82万元。 2018年11月,刘兆水因涉嫌黑色犯罪被捕。2019年10月,刘兆水、刘、刘、刘兆安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存放爆炸物罪、聚众斗殴罪、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分别被判处25年至20年有期徒刑,所有个人财产被没收。 正在服刑的吴喜平也因与“刘氏兄弟”案有关的黑案而被判有罪。 繁昌县法院认定,2013年4月,怀远县麻城镇振兴石材厂由刘兄弟经营的采矿许可证到期,无法购买民用爆炸物品进行开采。刘兆水找到时任蚌埠市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的吴喜平,请吴喜平帮忙解决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审批问题。 2013年5月,吴喜平利用对民爆企业的调查,向负责民爆审批的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施压。在吴喜平的压力下,相关人员同意处理此事。之后,振兴石材厂申请购买民爆器材,主管领导等人违规为振兴石材厂办理了民爆器材采购审批手续。 2013年4月2日至2013年9月18日,蚌埠市公安局明知振兴石厂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仍非法批准振兴石厂购买民用爆炸物品许可证54份,批准购买雷管3.3万枚,炸药41.184万公斤,用于刘兄弟非法采矿。 2014年4月,蚌埠市钱家大山林场和大红山林场发现废弃雷管,引发“4.23”非法存放爆炸物案。刘兆水去吴喜平寻求帮助。建议办案人员改变对涉案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介入办案,导致刘的弟弟被遗漏。 法院认为,吴喜平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知道刘兆水等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非法储存爆炸物、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未能正确履行拦截职责。相反,他庇护和纵容 值得一提的是,蚌埠市“刘兄弟黑案”是由中央纪委、国家反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共同督办的重大黑案。今年6月28日,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安徽省政法委书记、省反“四害”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介绍说,刘、等四兄弟在当地盘踞了20多年,掌握着基层政权,作恶多端,群众深恶痛绝。 这个案子很复杂,涉及很多人。公安机关破获了122起刑事案件,逮捕了105人,查明了35名与黑人有关的组织成员。其中,血亲、姻亲、宗族、干亲、义亲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不同的利益集团有着专业的掩护,即通过商业来支持和保护企业。 打着合法经营的幌子,涉及63家公司,非法采矿达20亿元。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16.33亿元。犯罪组织为了掩人耳目、改造粉饰,采取公司化经营,涉足道路维修、建筑等多个领域,参与多个合伙企业,资产涉及国内外。 此外,《刘兄弟》分工明确,专门设立了“公关资金池”,不仅拉拢腐蚀党政机关领导,还拉拢腐蚀一线执法人员,全方位寻求“保护伞”的保护。在这起案件中,已有60人被依法查处,其中副司级干部1人,司级干部19人,乡镇干部45人。 安徽省委、省政府对此案的处理非常重视,省委书记李金斌多次批示,并深入实地考察调研,指导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欢迎转载回链: 在判决中发现了不作为罪 落马堂的官员再次被判刑| 民生网 本页固定链接:/zixun/121831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