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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问题:网售陵虐英烈贴画 检方提起公益诉讼
10月28日,杭州市西湖区查察院对瞿某某烦扰反动英烈可耻的举止,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世界检察结构首例向互联网法院提起关爱英烈信用的民事公益诉讼案。
今年9月,西湖区检察院公益危害与诉讼违法检举焦点接到市民王教员讦发,在某Internet平台上有人发卖陵暴、诬蔑英烈董存瑞、黄继光的贴画。西湖区查察院查询拜访后创造,在该网络平台运营“某某画坊”的瞿某某颁布发表、销售侮辱、中伤革命先烈董存瑞、黄继光的贴画,并配有不雅观翰墨。
上述贴画划分有6种规格、尺寸,残存库存数目硕大。该贴画贬损“董存瑞断送炸营垒”、“黄继光就义堵枪眼”的头像,亵渎了董存瑞、黄继光义士的大畏惧革命精力,有损英烈荣耀;经过网络传达和发卖,构成进一步云集,不只欺负、毁谤革命先烈,也杀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激情,危害了社会人民所长。
西湖区查察院以为,瞿某某在网络平台上悍然发布和销售否定英烈高尚革命季候和伟大热爱祖国精力的贴画,该举动是对好汉义士的离间与侮慢,形成陋俗社会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豪杰烈士爱护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六条之划定规矩,瞿某某的行为理当认定为侵陵英烈名誉的行为,依法应该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
西湖区查察院依法实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法式,在登载诉前布告的同时,征求烈士董存瑞远亲属(黄继光已无至亲属)的见解,烈士远支属申明不提起民事诉讼,并支持审查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维护英烈信用。
10月28日,西湖区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铁汉义士关怀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多少问题的划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保护两位英烈光彩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追究瞿某某的民事使命。
(:毕磊、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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