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部门将通过聚焦临床需要、合理诊疗、适宜技术,完善医保目录、协议、结算管理,实施有效率的医保支付,更好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此外,完善总额预算管理和形成多元复合支付格局。在总额预算管理上,将探索建立地区预算总额点数法与机构总额预算控制相结合的制度,做好点数法与按病种、病组付费的衔接,逐步使用区域(或一定范围内)医保基金总额管理代替具体机构总额管理。
此外,药品目录和耗材目录的确定更将是重中之重。在重点监控、清理目录等政策的倒逼下,“神药”渐出历史舞台的同时,医保资金另一“巨头”——医用耗材也将进一步完善目录管理政策,建立完善高值医用耗材、诊疗项目目录,制定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回归。
近日,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未来将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医用耗材的功能作用、使用范围,在“医疗保障医用耗材分类”的基础上,评审确定基本医疗保险予以支付的医用耗材范围,形成全国统一的《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
相关目录将定期调整。未来将根据临床需求、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医用耗材产业的发展情况,定期对《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进行评估和调整。对于符合直接调出条件的医用耗材,原则上直接调出《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
而对于新上市的医用耗材,暂行办法规定,新上市的医用耗材,首先按医保医用耗材编码规则进行编码。如该医用耗材编码与目录内医用耗材编码一致,自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政策和规则与目录内相同编码的医用耗材一致。如该医用耗材编码与目录内医用耗材编码不一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适时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是否纳入《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
对此,前述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总的考虑是,科学评价、有进有出、 定期调整,同时利用谈判、集采等方式引导药品、耗材价格回归合理。同时,按照待遇清单制度的要求,国家层面主要负责建立相关制度,完善政策和定期组织开展目录调整。地方层面主要负责落实落地,包括确定目录内药品的报销比例、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规范使用药品、耗材,加强诊疗项目的合理性等。
“在支付标准方面,国家层面将重点研究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调整规则,将医保支付标准作为细化目录管理的重要举措。”该人士透露,新准入目录的药品及耗材将通过谈判、集采等方式同步制定支付标准。原目录内的药品,由国家或各地在几年内全面制定支付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