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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男子辱警绝不容忍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14
摘要:6月2日 19时 50分许,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至象珠镇双峰东街时,发现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随后,民警立即对驾驶员的身份及行为进行核查。在民警

  6月2日19时50分许,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至象珠镇双峰东街时,发现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随后,民警立即对驾驶员的身份及行为进行核查。

  经核实,车主卢某未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属于无牌无证驾驶。民警现场对卢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并通知其15日内到永康市公安局象珠派出所进行处理。

  6月2日20点22分,卢某想到自己以后要走路上班不方便,心生不满,想发泄自己的情绪。随后,在朋友圈发布公开辱骂交警的言论,用词不堪,造成恶劣影响。

  发现该情况后,象珠派出所立即传唤卢某到案。到案后的卢某竟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民警耐心劝导后,卢某对自己在微信朋友圈上发文辱骂交警的行为供认不讳。“我当时只是一味想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如果知道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我绝不会辱骂交警,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事后,卢某对自己辱骂交警的行为后悔不已。

  经查证,卢某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规定,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朋友圈公开辱骂交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六条规定,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永康市公安局对卢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决定。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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