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党和政府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社区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新的课题。日前,吉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相瑛在日前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省委、省政府同步出台“两个《意见》”,这在吉林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尚属首次,在全国省级层面也是不多见的,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指示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实践,也是推动基层经验做法常态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补齐吉林省社区治理短板的迫切要求。 据了解,《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从提升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城市基层治理工作水平、坚持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立完善社区治理应急联动机制、全面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制度体系、增强社区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加大社区治理经费保障力度、加快幸福社区建设等9个方面提出了25项工作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从明确“社工岗”人员范围、合理配备人员、规范选任招聘、完善薪酬体系、落实相应待遇、拓宽发展空间、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建立考核机制、建立退出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两个意见”的主要亮点体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率先提出了幸福社区建设新模式。 二是强化了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的核心地位。 三是提出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新举措。两个意见明确了从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社工岗”、建立等级绩效薪酬制度、拓宽成长空间等方面,提出全面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制度体系建设,通过加强职业保障,充分激发广大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为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是突出了加强社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新要求。将加强社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作为一项新的任务进行明确,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而系统的举措,形成加强新时代基层社区公共危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政策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