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杨对此深表赞同,他认为立法、执法、尊法、守法,是法律的动态体系,从救济性保护来说,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可以融合,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比如司法保护强调公平正义,但行政执法在效力性方面要优于司法。但如果过度扩大执法职能范围,在裁定和侵权认定上会有一定的障碍,对疑难案件,比如对作品非字面侵权行为的疑难判定,由单一的行政执法来完成会有难度。他建议,在行政执法和司法层面的政策导向上,要尽量迎合体育产业发展的利益,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在守法层面上,要大力宣传,公民、法人和组织都要尊重体育知识产权。 (责编:欧兴荣、杨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