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三明9月30日电(通讯员饶鸣吉 陈楚贤)近日,福建省明溪县检察院为更好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线,立足生态环境优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明溪县素有“绿海明珠”之称,是全国生态示范区,全县林业用地218.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0.6%,位居全省前列。近来年,该院主动作为,探索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据悉,该院与县公安、环保等多部门会签《生态环境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服务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生态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等规定,与县河长办联动形成“检察—河长办—职能部门”公益维护联动机制,并联合多部门积极开展矿山修复治理、保护野生动物、渔塘整治等专项行动,构成了强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此外,该院注重综合运用多种媒介,广泛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对该院提起全省首例涉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录制《检察官说法》——野生动物保护专题,达到“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为保护野生动物提供“明溪样本”。 截至目前,该院已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追回被非法套取的国家标准化池塘项目补助款10.4万元,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6.7万元,被毁林地10.7亩全部种上苗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被毁的7.4亩省级生态公益林已种上木荷、杉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