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⑶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⑷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⑸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页()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2019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考试地点均由考生现场报名时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4.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具体安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初试成绩预计于2020年2月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二)复试: 复试规定:学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复试日期:预计安排在2020年3月初~4月底,具体时间,请在国家公布录取分数线后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页()。 携带材料: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复试内容: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研究生处及各相关招生学院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成绩评定办法及总成绩的计算办法,由各相关招生学院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手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前予以公布。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2020年5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2020年6月寄出。 九、奖、助学金 (一)第一志愿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8500元/生·年; (四)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一年级新入学研究生):实行全覆盖,一等奖(10%)8000元/生·年、二等奖(90%)6000元/生·年; (五)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奖7000元/生·年、二等奖6000元/生·年,三等奖5000元/生·年; (六)学校还设立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境)短期学习; (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助研岗位实行全覆盖,一年级研究生由导师发放助研津贴不低于2000元/生·年,二、三年级研究生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表现和实际情况确定津贴发放额度;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助教、助管岗位,岗位津贴500元/月。 奖、助学金设立标准详情请见《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十、学费 类型 学术型 专业学位专业名称 交通运输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土木工程 设计学 机械工程 电气工程 工程管理 学费标准 (元/生·年) 7500 7500 7500 7500 7500 7500 8000 十一、住宿以及费用 (一)在职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二)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研究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单位代码:10388 单位名称:福建工程学院 联系部门: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 邮政编码:350118 查询网址: 咨询电话:0591-22863085传真号码:0591-22863670 十三、本简章由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