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福州7月25日電(蘭志飛)近日,福州公安交警部門持續開展路面非機動車違法行為查處專項行動,對多次違法的行為人納入失信“黑名單”。去年10月以來,全市已有1000多名駕駛非機動車違法人員被納入聯合懲戒“黑名單”。 2018年10月起,為進一步加快建設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對酒駕、毒駕、涉牌涉証、嚴重超員超速等13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實施聯合懲戒基礎上,將非機動車,外賣、快遞電動自行車多次違法行為納入聯合懲戒范圍。 根據《公安交通管理領域聯合懲戒工作實施方案》規定,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1個季度內發生闖紅燈、不按道行駛、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2次(不含)以上或者1年內累計發生5次(不含)以上﹔外賣、快遞非機動車駕駛人1個月內發生2次(不含)以上違法行為或者1年內累計違法5次(不含)以上,違法人都將被納入公安交通管理領域失信“黑名單”。 “黑名單”人員信息將在信用中國(福建福州)網站(網址:)進行公示。 作為福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內容,公安交通管理領域聯合懲戒工作被列為福州市誠信建設的特色項目之一。下一步,福州警方將聯合市發改委等相關部門,繼續研究交通違法失信懲戒工作,進一步優化城市道路交通環境,引導市民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非機動車、外賣、快遞違法失信人員典型案例: 1、陳某欽,男,45歲,於2019年5月至6月期間,在五一北路、北大路等路段發生13起不按道、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陳某欽被查處現場執法記錄儀截圖 2、陳某,女,29歲,於2019年5月至6月期間,在閩江大道、首山路、白馬路等路段發生11起不按道交通違法行為。 陳某被查處現場執法記錄儀截圖 (責編:林東曉、張子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