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清爽福建”这块“绿”字招牌提供靠得住的法治保障,由省当局有关主管部分与省当局法令参谋、高档院校、专家等构成的草拟小组先后实地调研州里下层生态文明建设点27处,召开下层立法调研座谈会20场,并针对各方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召开9次立法协调会。 郑芬指出,与青海、贵州等省份比拟,福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立法事情并不是最早的,但却有创新。 条例草案成稿后,草拟小组以内部明电的情势两次向各市县区当局及各部分、省人大、省政协、法检单元征求意见,并召开4场专家学者和省当局法令参谋立法论证会,从法令层面临文稿内容举行把关,共网络各方意见发起964条,研究吸纳了751条。 “云云大范围的征求意见,一般只会呈现在立法的前期阶段。”郑芬说。 在本年4月召开的福建行政立法事情集会上,福建省委周全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敏夫也提出,福建行政立法事情要在提高立法效率的同时确保立法质量,充实调动公家介入立法的努力性,促进福建行政立法从“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迈进。 2018年9月30日,《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集会上的“加快”通过,正好印证民主立法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这一点。 据相识,2018年以来,福建省司法厅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长理念,出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增强机构革新立法保障,出力保障数字福建建设,增强当局自身建设,审查或草拟60项法例规章,在重点范畴立法取得新成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了革新,促进了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