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切實加強高標准農田建設提升糧食生產能力實施方案》,明確今后三年,全省每年新增建設高標准農田130萬畝,每年實施高標准農田建設省級示范項目10萬畝,穩定保障500萬噸以上糧食產能﹔到2022年,全省累計建成高標准農田1380萬畝,為提升福建省糧食生產能力奠定堅實基礎。 方案提出,在規劃布局上,重點在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特別是800萬畝水稻生產功能區,集中建設高標准農田。優先支持糧食主產區、革命老區蘇區、經濟欠發達地區以及工作基礎好的地區建設高標准農田。在示范提升項目上,2020—2022年,省級統籌資金每年支持實施高標准農田建設省級示范項目10萬畝以上,鼓勵建設潛力大、基礎條件好、積極性高的地區整縣、整鄉(鎮)推進高標准農田示范建設。 方案要求,要嚴格項目驗收考核,按照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要求,將高標准農田建設任務納入對市、縣(區)政府責任制考核內容。完善高標准農田建設評價和激勵制度,對任務完成情況好的市、縣(區)給予傾斜支持,對未及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的進行通報、約談。 在保障支持方面,方案提出,要健全農田建設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積極爭取國家政策和資金支持,省、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農田建設支出責任。完善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使用機制,省級財政對通過建設高標准農田新增耕地每畝給予獎補1.5萬元。創新投融資模式,發揮政府投入引導和政策激勵作用,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撬動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投入高標准農田建設。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支持高標准農田建設,鼓勵市、縣政府在政府債務限額內通過政府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標准農田建設。(記者 嚴順龍) (責編:吳舟、陳藍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