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相关情况,依法依规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职工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三是以强化服务保障为基础,确保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 《意见》强调,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主体责任,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就业形势监测机制,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统筹推进本地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