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在《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含推免生数) 复试比例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126(6) 1:1.2 135103 戏曲 8 1:1.2 050101 文艺学 7 1:1.2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 1:1.2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14(2) 1:1.2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8 1:1.2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24(2) 1:1.2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23(2) 1:1.2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10 1:1.2 0501J1 台湾文化研究 6 1:1.2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4 1:1.2 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生源实际,对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参加复试人员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收并确认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第一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0日9:00至5月21日9:00。如有需要开展其他批次的调剂,将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告。若学院个别专业经调剂后仍有缺额,将征求相近专业复试合格的本批次调剂考生意愿,根据总成绩排名进行优先调剂录取,再进行下一轮调剂。 2.调剂具体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单考生不能参与调剂。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少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在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填报调剂申请,我院将根据合格生源情况择优遴选复试人员并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于发送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确认,逾时未确认我院将取消该复试通知。 三、复试审核材料: 考生应按照要求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以下复试审核材料: (一)所有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或自考准考证; 3.《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现实表现情况表》(需按要求加盖公章); 5.学习成绩单(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二)调剂考生还应补充提供如下材料: 1.《教育部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个人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有相关证明或材料; 2.个人简历; 3.获奖证书。 (三)“少干计划”考生:《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