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关注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全国 福建

热评

旗下栏目: 国际 国内 时局 热评

7月1日起 福建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可实现家庭共济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4-12
摘要:7月1日起 福建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可实现家庭共济

  昨日,来自福建省医保局的消息,为进一步拓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功能,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家庭共济,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共济账户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可从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中划出部分资金(2000元以上)设立家庭共济账户,用于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间健康综合保障。

  据了解,共济账户可用于支付门诊和住院费用、接种二类疫苗、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体检、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和其他符合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费用。家庭共济账户可在全省范围内使用,共济关系可变更、取消。(记者 赖劲松)

原标题:7月1日起 福建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可实现家庭共济

责任编辑:采集侠

最火资讯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科技 | 财经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全国 | 福建

Copyright © 2015 新闻资讯门户站 版权所有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