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压实征迁属地责任。健全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庄、征收单位“四位一体”征迁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列出清单,做深做细群众工作,营造无障碍施工环境。对征迁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县(区),在下年度省重点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 (十九)加强迁改工作协调。加强迁改工作的沟通联动,千方百计争取理解支持,打通征迁交地“最后一公里”。 加大建材供应力度 (二十)落实建材属地保障。重点项目所在地要积极帮助落实项目建设所需的建材地材和物资供应,建立区域平衡调度机制,加大采购力度,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交通保障,强化工程材料市场价格监督,确保项目施工建设顺利推进。 (二十一)加强建筑砂石供应。各地要加快机制砂项目审批、出让、建设,为省重点项目配套提供砂石的新建机制砂生产项目,视同省重点项目予以服务保障;在砂石采矿权出让时,应统筹考虑省重点项目的砂石需求。依法依规有序开采河砂,优先保障重大项目控制性工程使用;规范利用海砂,满足重大项目回填需求。 加大靠前服务力度 (二十二)健全协调调度机制。完善“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的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强化日常调度,确需省级协调的事项第一时间组织协调,做到困难及时解、问题不耽搁。 (二十三)落实分级管理责任。省级重点推进100个带动力强的“重中之重”项目,明确挂钩部门,由厅级干部担任“服务专员”,组建“手牵手”帮扶专班;市县分级推进其他重点项目,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级分类、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原标题:福建:二十三条措施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稳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