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冯瑶报道 为落实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成果,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近日,福建省数字办印发了《福建省“数字丝路”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此推动该省数字经济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 根据《实施方案》,福建省将打造便捷的数字丝绸之路通信网络传输体系,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探寻新的增长动能和发展路径,提升丝路经贸合作水平,促进沿线国家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发展。力争到2022年,该省“数字丝路”相关经济规模达到1000亿元。 为此,《实施方案》明确了强化信息互联互通枢纽功能、建设国际经贸合作信息化平台、建设人文交流信息化纽带三大主要任务。 在强化信息互联互通枢纽功能方面,福建省将升级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离岸数据中心(平潭),建设海丝空间信息港,建立丝路网络安全协作机制,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境大数据(福建)服务平台,推进智慧海洋建设。 围绕建设国际经贸合作信息化平台,福建省将着力发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效应,促进“丝路电商”合作,建设丝路智慧口岸,促进数字化转型合作,支持互联网创业创新,建设“数字丝路”经济合作试验区。 针对建设人文交流信息化纽带,福建省将建设数字教育平台、文化交流信息平台、华人华侨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 为确保“数字丝路”成为推动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实施方案》提出强化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福建省将充分发挥该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对接亚洲投资银行、国家丝路基金、东盟投资基金、欧亚经济合作基金及省内多家融资平台,强化项目资金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