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具体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修复”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具体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修复”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4日 原标题: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7号地块场地修复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YGK2019296)公开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