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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0年高考志愿填报工作规定(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7-06
摘要:已被春季高考录取,且符合本市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在春季高考中被高职院校(专业)录取,则只能报考秋季普通高考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如在春季高考中被本科院校(专业)录取,则不能再

  已被春季高考录取,且符合本市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在春季高考中被高职院校(专业)录取,则只能报考秋季普通高考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如在春季高考中被本科院校(专业)录取,则不能再报考秋季普通高考的各批次志愿。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考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考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对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擅自修改考生志愿信息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津招委高发〔2020〕12号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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