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提升商业业态。以消费市场活起来为导向,组织“购天津·春风行动”,推出“e购津城津春有你”、“乐活津城商超热购”、“网罗津城带货比拼”、“惠聚津城家居生活”等十项促消费行动。改造提升金街步行街、古文化街、鼓楼、南市食品街等一批商业街。发展首店经济,吸引国际一线品牌、国内知名品牌进入天津市场。支持商户采取团购、无店铺等方式销售。发展小店经济,鼓励中小型门店开展网络营销拓展业务,试点放宽小餐饮入网经营与食品配送准入条件。用好文化地标,打造网红“打卡地”。鼓励传统实体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搭建线上平台,设置无人值守货柜、无人便利店等。推动超市和便利店企业会员制业态发展。制定品牌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支持便利店向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智慧化方向发展。支持电商快递物流企业构建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末端物流配送体系,推广应用智能快递站、无人仓、无接触配送等新模式新设施。 (十一)活跃夜间经济。打造可持续高品质夜间经济2.0版,实施夜市改造提升、商旅文体联动、特色活动打造、智慧夜市建设等十大工程。发布夜间精品消费路线、旅游路线,形成夜生活地标。在夜间消费场景中植入灯光秀、3D全息、创意灯饰等,凸显天津文化特色。鼓励实体商业运用快手、抖音等应用程序直播带货、促销引流。支持夜间经济数字街区建设,打造扫脸支付一条街、口碑街等。结合夜间经济与文旅消费,推出大型文艺演出、沉浸式话剧,打造“夜游海河”、“夜游津城”等多元化项目。 (十二)丰富文体旅游产品。加大海洋旅游开发力度,丰富东疆湾沙滩景区等亲海旅游项目,开发都市海洋体验旅游线路。推广冰雪体验旅游,打造蓟州奥悦冰雪体育旅游度假综合体。开发“津体惠”,举办“云上运动会”。提升邮轮母港免税店、无线网络等基础设施,促进邮轮旅游产业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庄、特色民宿、房车营地等业态,建设文化旅游村。挖掘非遗资源,指导开展博物馆游,鼓励非遗组织、文化场馆开展研学游。支持旅游企业对接互联网企业,提供互联网技术支持。 (十三)发展线上经济。引导企业向直播电商、内容电商、社交电商方向转型,增加差异化、多元化消费场景数量。支持文化企业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全息成像等新技术开展线上演出。加快培育电子竞技、互动影视、数字文博等数字文化娱乐新业态。支持互联网医疗创新发展,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远程医疗和双向转诊,支持发展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在中小学推动“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应用,鼓励在线教育企业与本市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开展合作,建设国家级、市级研发机构和实验中心。 (十四)支持信息消费。加快5G网络建设,实现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各开发区、行业应用热点区域全面覆盖。加快5G和智慧广电融合发展,优化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针对困难群体推出优惠资费套餐。推广云消费模式,开展云直播、云购物、云展会、云剧场、云健身、云体验。加快发展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等新型信息产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和产业支撑平台建设。结合金街步行街和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建设,开展智能售卖、智能停车等应用,设计开发统一运营的小程序、公众号、应用软件等,助力商户智慧服务,打造智慧商圈。推动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在重点领域规模部署蜂窝车联网(C-V2X)网络。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构建为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十五)加强品牌建设。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推动老字号企业体制机制改革、技术改造、营销模式创新,更好满足消费需求。实施农业品牌振兴行动,培育“津农精品”农业品牌。积极参加2020年“中国品牌日”活动,打响天津消费产品知名度,培育壮大更多天津自主品牌。用好对外交流品牌活动,大力宣传推介天津文化和旅游优秀资源,积极融入“美丽中国”品牌形象塑造。 推动经济平稳运行 (十六)促进产业生产秩序恢复。推进农业稳健发展,推动做好春管夏收,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引导工业企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有效增产扩能。对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依赖程度较高的环节,及早寻找替代或加速技术攻关,有效缓解全球疫情变化带来的冲击。加快推进商贸流通和居民服务业复商复市,积极拓展线上经济、平台交易,发挥好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十七)稳住外贸基本盘。稳定外贸企业在手订单,多措并举开拓市场。支持发展外贸新业态,帮助跨境电商企业利用海外仓扩大出口。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的帮扶力度。支持企业出口转内销。强化国际贸易法律服务,帮助外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低法律风险,及时为企业出具因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履约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十八)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建立信用融资快速响应机制,发挥好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作用,优先对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授信支持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纯线上信贷产品,开通融资服务绿色通道;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期间,免费向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报告服务,助力企业融资。加快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税收、社保、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发挥好“一企三人两员”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宣传解读,推动解决困扰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急难问题。 (十九)做大做实新动能“底盘”。加快发展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壮大节能环保、数字创意、高技术服务业产业规模。办好第四届世界智能大会,推动一批新动能项目签约落地。围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结合新动能引育,研究制定随同企业和机构转移来津人员实现更好生活和发展的支持措施。 (二十)支持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发展。统筹天使、创投、并购三类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在津设立投资基金,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投资支持。探索建立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直接投资扶持机制,设立直投资金,重点支持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产业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分担高成长项目早期创业风险。 此举措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此举措中有明确实施期限规定的和国家及本市出台相关文件另有明确实施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