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商务局获悉,近日,该局印发通知,将组织各区商务部门开展市级和区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认定工作,指导项目单位规范夜市街区建设与管理,为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通知要求,今年底前市内六区分别建成1个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2020年底前全市各区至少形成1个区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再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市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数量达到20个左右,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全新发展格局。 通知明确了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的认定标准,选址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市容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周边商业氛围浓厚;主商业街长度应不小于300米或商业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年客流量和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业态上至少集聚中餐、西餐、酒吧、小吃、老字号、非遗、购物、娱乐、休闲、24小时便利店等其中的5种;环境上各类牌匾标识应设计美观,商亭摊车统一风格设计管理,街面环境干净整洁,夜景灯光美观舒适;街区配置专职管理人员,配套设施完善,商户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旺季闭市时间一般应在23:00以后,鼓励延时经营至凌晨以后。 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申报坚持自愿的原则,对后期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街区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将取消相应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