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力量如何在资金问题上“各尽其能”?在任兴洲看来,需要将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分分类,并按照不同的改造事项确定资金来源。任兴洲说,基础类的设施,比如水、电、气、路、管网等改造项目,是市政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应主要由政府资金来承担;提升类的设施,比如加装电梯等,则可由政府补助一部分,小区居民分摊一部分,根据各小区实际条件来安排;增加功能型的,比如养老、托幼、助餐、医疗、物业等,则可引入市场化机制,由社会资金投资和运营。同时,也可将一些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盘活运用起来。仇保兴指出,中国尚有约5000亿元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沉淀在各级财政和房管局账户中。 从一些地区的实践来看,不同来源的资金各自承担着不同的改造内容。例如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显示,将对5739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共需改造资金129.6亿元。其中,社会可筹集资金约11.7亿元,包括市政专营单位可筹集资金约6.5亿元,主要承担水、电、气、暖、信地下管网改造、线路整理等;小区原产权单位可筹集资金约5.2亿元,主要承担“三供一业”分离小区改造。居民个人可筹集资金约5.6亿元,主要用于屋面、楼道、单元门禁等建筑物本体改造。其余112.3亿元由市、县两级财政筹集,主要负责老旧小区安全设施、居住功能完善及环境整治等改造项目。 这是否意味着财政仍然挑大头?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指出,要创新投融资机制。今年将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排中央补助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积极探索,以可持续方式加大金融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据了解,各地将围绕这一命题展开探索,但需注意让机制可持续,同时防范风险,防止增加地方债务。 伴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升温,许多人关心这对住房市场会有什么影响?任兴洲说,老旧小区改造完善了设施、提升了功能,补上了一些短板,将明显提升存量住房的质量,有利于促进存量住房的居住、交易和周转,进而促进居民改善型需求的释放,利于形成二手房市场和新房市场的良性循环,总体对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有利的。当然,老旧小区改造主要面向2000年以前建造的房屋,主要目的是提升居民居住水平,对房地产市场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