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唐山、邯郸、邢台等地陆续印发文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并对钢铁、焦化等行业实施限停产措施。《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小编整理如下—— 唐山
钢铁行业中,绩效评价为A类且厂址位于城市建成区外(包括县区)的停4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位于城市建成区内(包括县区)的停5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B类的,停6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C类的,停7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D类的,停烧结机装备。所有钢铁企业停50%以上的竖炉和石灰窑装备。禁止将已经拆除、淘汰和长期停产的生产装备作为减排停产的基数。各企业于4月19日18时前将预警期间生产计划报属地政府和市环保指挥中心备案,备案后严禁擅自调整。
邯郸
通知称,涉气企业严格按照《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邯政字〔2018〕88号)非采暖季减排清单执行差别化减排措施。同时,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按照《邯郸市2019年重点行业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差别化管控方案》(邯气领办〔2019〕96号)实行差异化管控。且钢铁企业烧结机产能及台数、竖炉和白灰窑工序停产比例均达到50%以上(单台烧结机停产)。 邢台
钢铁、焦化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产品机动车运输限制在50%以内。 预警期间,钢铁企业烧结机产能及台数、竖炉和白灰窑工序停产比例均达到50%以上(单台烧结机停产),水泥、制砖、岩棉等建材行业(玻璃行业除外)、铸造行业熔铸工序、所有行业喷涂工段(自动化汽车生产线除外)实施停产措施;焦化行业按照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延长结焦时间,大宗物料运输的重型柴油车最大限度停运。 其中,据邢台市2018-2019年应急减排项目清单,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须掏空450m3及以下高炉,保留1050m3高炉;焦化工序停产一座焦炉,烧结“开一停一”,实施错峰运输。河北吉泰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每天生产由30炉降至15炉,产量由1950吨/日降至975吨/吨。错峰运输,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产品机动车运输限制50%。 此外,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4月21日至25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函》,要求济南、淄博、枣庄、济宁、泰安、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等山东省10个地市发布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预警期间,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方案和有关要求执行相应的应急减排和污染防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