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颁发的《实施方案》再次提出,充分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在部分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具体规定,综合评价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其中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成绩的60%。同时强调,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院校范围。 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一直是基础教育探讨的重点,但也一直是持续的争议点。究竟如何做出能够反映学生真实能力和素养水平的综合评价,尚没有一个可推行的普遍适用的方案。但自新高考启动以来,各地探索的脚步明显在加快。 ▲ 综合素质的五个方面 综合素质评价通常包含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北京市提出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在“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中及时、客观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主要方面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 在北京市提出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之前,早在2014年浙江省启动新高考改革方案时,便提出三位一体的招生方案,实际也是综合评价招生方式之一。三位一体的招生方式,融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以及高考成绩三方面,折算成最终分数。其中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2018年在浙江省采用三位一体招生方式的高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9所高水平大学,以及浙江省内50所高校。 浙江之外,山东也在尝试采用这种招生方式。2018年5月,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等10所高校在2018年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参加该项招生录取方式的考生成绩由试点高校依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含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考成绩在其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两项在其中的占比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 这在某种程度上真正打破了唯分数论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但目前来看,仍然是小范围的试点,距离大范围推广还有一段路要走。 录取方式上,北京市此次还提出在总结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经验基础上,2019年将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这也是多个省份新高考方案中在录取方式上的探索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