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山东省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20项具体措施,支持全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其中,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银行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2020年,省内各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山西:出台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 2月6日消息,山西出台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其中指出,确保中小企业信贷总额不下降。疫情期间,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到期贷款,不得抽贷、断贷、压贷,要及时办理展期或无还本续贷,期限不低于3个月。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020年2月、3月房租。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可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据中国经济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6日20时,全国共有12个省份和城市出台了类似的为中小企业纾困减负的政策,帮助它们尽快走出疫情阴霾,恢复正常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