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王晓华等购房者面临的认购交房问题,该负责人称:“这些人中,有的协商处理,剩下没有协商解决的购房者,我们会按照法院的判决处理。您所问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已经找过我,我会尽快再安排人进行回应。” 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接到上述相关部门及公司的进一步回应。 律师:开发商若无证据,须承担责任 对于王晓华等人面临的认购买房问题,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认为:“若购房者已按约履行相关购房资料的申报义务,且不存在无正当理由拒不在约定期限签约及交纳首付款等情形,则不构成违约。如果开发商认为购房者违约单方解除合同,则要承担举证责任,否则,购房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签订认购书时确定的房价购买该房屋。若房屋已售罄,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购房者不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认购款,还可要求其赔偿房屋升值后的预期利益损失。” 对于刘辉等已经网签待收房的购房者,王佳红提醒:“接下来,购房者要时刻关注江南府项目的验收动态,针对具体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发现超规、乱收费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同时,要注意留存证据,准备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