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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房产、汽车、存款被查封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1-22
摘要:【王思聪房产、汽车、存款被查封】11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北京市二中院召开的执行主题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该案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思聪送达了执行

原标题:王思聪再被限制消费,北京二中院称已查封其名下房产车辆

摘要

【王思聪房产、汽车、存款被查封】11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北京市二中院召开的执行主题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该案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思聪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红星新闻)

  自10月12日被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后,王思聪再一次被法院限制消费。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显示,王思聪于11月4日被北京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于11月19日向王思聪下达了限制消费令。今日(11月22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二中院获悉,目前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已经被查封,且王思聪已依照北京市二中院发出的财产申报令申报财产。目前,王思聪和申请执行人就涉案债权履行正在协商中。

  北京市二中院介绍,该案立案执行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思聪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

  截至目前,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故北京市二中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

  目前,王思聪已依照北京市二中院发出的财产申报令向其申报财产。据当事人反馈,双方就涉案债权履行正在协商中。

  北京市二中院表示,下一步,将会依法核实被执行人王思聪申报财产情况,并结合双方协商情况,依照法律规定,适时采取相关措施。

  法院的限制消费令中,执行申请人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璟字悌为”),申请执行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企查查显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7年5月31日,股东包括兴铁一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兴铁二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合润君达(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此前媒体报道,璟字悌为是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2.31%,认缴出资额达到357.9万元。王思聪为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疑似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间接持有该公司40.07%的股份。

  【延伸阅读】

  王思聪摊上大事了:房产、汽车、存款被查封!5亿起家 到身家63亿 他究竟经历了什么?

  据红星新闻,王思聪于11月4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亿余元。之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显示,法院已在11月19日向王思聪下达了限制消费令。

  11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北京市二中院召开的执行主题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该案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思聪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

  “截止到目前,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故我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北京市二中院新闻办负责人说。

  据介绍,目前,王思聪已依照法院发出的财产申报令,向北京市二中院申报财产。另外,当事人反馈双方就涉案债权履行正在协商中。

  “下一步,我院会依法核实被执行人王思聪申报财产情况,并结合双方协商情况,依照法律规定,适时采取相关措施。”

  这次还是跟熊猫互娱有关?

  21日晚间消息:王思聪消费限制没了,他还投资了新的公司!结果24小时不到,22上午就来了超级大逆转,另一个法院传来新消息:王思聪又被限制消费了,高铁飞机坐不了,夜总会去不了了!

王思聪房产、汽车、存款被查封

  最新的这份来自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限制消费令”,落款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限制消费令显示,北京二中院于11月4日立案执行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璟字悌为”)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北京二中院对王思聪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天眼查数据显示,此次对王思聪申请执行的璟字悌为股东包括兴铁一号产业投资基金、兴铁二号产业投资基金和合润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值得一提的是,璟字悌为对外仅有一次投资,即为熊猫直播运营主体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投资数额为357.91万人民币,投资比例为2.31%。

  11月4日,王思聪被北京二中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约1.5亿,与璟字悌为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同一天,且执行案号相同。但彼时,北京二中院暂时还并未对王思聪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这意味着,刚被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取消限制高消费的王思聪,再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戴上限制高消费的“紧箍咒”。

  北京二中院曾表示,法律上,限制消费令并没有期限,只要被执行人没有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没有做出解除限制决定,限制消费令是一直生效的,“十年不还债,也一直是被限制消费的”。

  对于王思聪反复收到限制消费令,已有网友感叹,“世界变化太快了。”

  被“限高”期间新增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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