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签订的《关于安凯客车股份协议转让的意向书》为意向性协议,本意向书除“生效和终止”及“不具约束力”段落外,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不构成要约,且不代表对各方施加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或承诺,有关本意向书的任何交易均须遵守最终版交易文件规定,最终版交易文件将完全取代本意向书。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最终方案尚需由江淮汽车、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确定,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时间及能否签署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各方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批等多项审批程序,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