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多地已经适量增加了指标配额,例如天津市今年将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3.5万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深圳市增新能源指标3.6万个,同时还放宽了申领条件;上海市将在原有年度计划基础上新增4万个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投放数量。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多地区增加号牌限额大多限于今年,预计从明年起,这些城市的限购将恢复常态甚至更加严重,因为在释放汽车消费的同时,还会加剧排放、拥堵等问题。长远来看,真正需要被激活的是三四线城市的汽车消费能力。 ▼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7月1日起禁止生产 5月15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公告》中提出,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点击查看详情) 《公告》指出,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销售、注册登记。 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PN限值)6.0×1012个/千米过渡期截止日期,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2021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的国六排放标准轻型汽车,PN限值应符合6.0×1011个/千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