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台风“白鹿”,国家防总、应急管理部对防御台风“白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国家防总办公室8月22日向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西、广东省(直辖市、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结合上次台风暴露的问题和这次台风特点,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密切监视、提前预警、及时响应、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台风“白鹿”防范各项工作。 中国气象局于8月23日14时3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三级应急响应,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预报与网络司、综合观测司,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华风集团立即进入三级应急响应状态。 广东省防总已于23日10时启动防风四级应急响应,全省积极部署开展台风防御。 浙江省气象局于8月23日16时30分启动台风四级应急响应,要求全省相关地区气象部门严格值守,密切监测、及时滚动更新台风动态,加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 福建省气象局于24日12时,将应急响应等级提升至Ⅱ级,要求全省各级气象部门,严密监测台风动向,强化对台风风雨影响的分析研判,做好滚动预报预警服务工作,增强服务针对性,全力做好此次台风期间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江西省气象局于24日15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湖南省气象局于8月24日17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暴雨)III级应急响应。广西区气象局于8月24日18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IV级应急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