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每位应聘人员只限应聘一个岗位。 ⑵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具体事宜将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公示公告”栏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3年。 八、工资福利待遇 县聘编外合同教师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工资政策相关规定,参照学校同类教师的月工资标准,由财政全额承担,每年按12个月支付,按规定给予办理“五险一金”。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安溪县政府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发布,报名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弃权的,3年内不得参加安溪县县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开招聘。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 果“三公开”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监督,监督电话:0595-23236030。 十、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232412。 点击下载>>>附件1-5 1.2019年安溪县公开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19年安溪县公开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 3.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 4.综治审核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