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永林: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决定的公告 *ST永林 : 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决定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0-045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 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9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省永安林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20〕23 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将决定全文内容公告如下: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截止2019年12月31日,你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8,986.83万元,已计提的 坏账准备为26,761.92万元,其中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森源家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4,214.18万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13,476.99万元;其他应收款 账面余额为15,345.90万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10,671.31万元, 其中子公司森源家具应收设备转让款及材料款2,307.81万元、股权 转让款3,823.75万元、员工借款及投标保证金730.07万元、往来款 123.33万元已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为4,468.90万元。审计机构 在你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中对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发 表了保留意见。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能提供计提上述应收款项坏账 准备的依据。 我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40号)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九条,责令你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详细说明上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形成过 程、所涉相关合同及其执行情况、有关债务安排及其落实情况、相关 会计处理的合规性、是否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情况,并披露有关 证据材料。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如果对本监 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 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 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