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闽建撤字〔2020〕30号》显示:福建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批准,于2018年11月12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鉴于福建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内变更至福州市长乐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你公司申请,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于2019年2月27日为福建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办理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并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福建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过程中,提供了“三邦实业综合办公大楼、同和药业新建厂房工程”代表工程业绩,经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核查,上述工程业绩不属实。福建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撤销已颁发给福建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且福建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