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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 正义网漳州7月6日电(通讯员黄从余 刘秋玲)近日,福建省长泰县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有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拟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参加,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评议。此次公开审查听证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司法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提升检察公信力,推进检务公开。 公开审查会上,该院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情况,就郑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一案认定的事实及不起诉的理由作了说明,公开听取各方意见,此案中郑某犯罪情节较轻,被害人也存在过错,案发后,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郑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情节,综合上述情况,拟对其相对不起诉。随后,侦查人员、拟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发表了意见,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处理意见。 与会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评议后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审查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拟不起诉的意见,并对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开审查程序提出意见建议。 该院结合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并结合听证评议意见,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