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阳光采购挂网药品延续供应确认工作 news.PharmNet.com.cn 2020-06-23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字号:
医药网6月23日讯
各有关单位:
为稳定我省阳光采购挂网药品供应保障,进一步强化药品采购履约监管,经省医保局同意,决定开展挂网药品延续供应确认工作。现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相关企业于6月22日至30日登录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确认操作。平台登录路径:打开网页链接→选择“药械企业”登录入口→选择“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进行登录操作→选择“福建省药品联合采购”→选择“挂网药品延续供应确认”。
2.对于确认同意延续供应的产品,应确保按不超过现挂网价格在福建省保质足量供应,供应期自2020年7月1日起至少一年。挂网价格实行全国联动,如挂网价格高于本品全国省级最低采购价的,企业应主动及时向省级平台报告并做出价格调整。2021年6月30日后无法按不超过现挂网价格供应的,需提前30天提出取消挂网申请并配合做好过渡期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3.合约期内国家、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按合同约定采购周期执行, 2019年、2020年我省公开询价中选药品根据承诺应确保中选结果挂网后12个月的供应保障,上述两类药品不纳入本次延续供应确认范围。
4.相关企业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登录平台进行产品供应确认,逾期未操作的,将按照《福建省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闽医保〔2020〕50号)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药品供应履约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72号)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0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