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建檢方批准逮捕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犯罪案件122件288人 中新網福州6月16日電 (鄭江洛)2015年以來(下同),福建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犯罪案件122件288人,提起公訴197件409人,法院現已判決171件306人。結合執法辦案,督促收繳海洋生態修復金337.5萬元。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羅輝16日表示,福建聚焦司法辦案,嚴懲破壞海洋生態環境違法犯罪。 16日,福建省檢察院召開“檢察藍”守護“海洋藍”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當天,福建省檢察院同時發布《福建省檢察機關“守護海洋”藍皮書》以及《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典型案例》。 福建是海洋大省,海域面積13.6萬平方公裡,海岸線3752公裡,居全國第二位。羅輝說,福建全省檢察機關先行先試、務實推進,立足公益訴訟和生態檢察職能的有效融合,建設海洋強省。 據羅輝介紹,全省檢察機關開展“守護海洋”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打擊非法採捕交易紅珊瑚專項整治等各類活動,不斷促進涉海行政監管的執法力度和執法規范,批准逮捕非法採捕交易紅珊瑚案件12件13人,提起公訴34件54人。 同時,福建檢察實施陸上與海上共同治理與防護,依托全覆蓋派駐河長辦的檢察聯絡室,密切關注入海河流上下游的水環境治理,嚴控陸源污染。共督促生態環境等執法部門關停和整治直接造成海洋環境污染的企業14家,督促清理入海排污管8處。 羅輝指出,各地緊緊圍繞入海排污口設置不規范、陸源污染防治力度不夠、海上污染防控措施執行不到位、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相對滯后、海洋環境監督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等五個重點問題,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 據悉,福建檢察共收集海洋公益訴訟案件線索84條,立案92件,辦理訴前程序90件,提起公益訴訟16件﹔共督促清理被污染海域面積16063畝,督促清理海洋垃圾14577立方,回收和清理固體廢物1430噸﹔取締非法海上採砂點52處,向污染企業和個人索賠海洋環境損害賠償金人民幣(下同)3443.9萬元,增殖放流各類魚蝦苗4.16億尾。(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