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省检察院在福州举行“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暨“春蕾安全员”推广计划启动仪式。活动现场,省检察院、省民政厅、省妇联签订了“春蕾安全员”推广计划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全省儿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此次活动发布了“春蕾安全员”的标识、队旗和“春蕾安全员”联系卡。“春蕾安全员”队伍主要由县(市、区)检察院、民政、妇联、法院、公安中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人员,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妇联主席组成,也吸收其他未成年人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热心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志愿者等参加。其职责主要围绕反暴力、反漠视等预防侵害儿童权益的要求,当好辖区内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员、监督员以及儿童权益受侵害时的保护者、救助者。根据“春蕾安全员”推广计划合作备忘录,选取了三明、莆田两地作为试点,积累经验并逐步推广至全省,让更多儿童分享到社会治理能力创新带来的保护红利。(记者 何祖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