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福建省第二十一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在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在会上介绍我省开学日期安排相关情况。 据介绍,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并报教育部备案,我省采取分类分批、错时错峰办法推进开学工作,在前期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平稳推进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经综合研判,决定进一步推进各学段分批返校复学。 1、5月6日起,安排中职院校、高职院校、本科高校、研究生毕业年级和其他有重要科研任务的学生按错峰错时原则复学以及安排毕业实习(顶岗实习)。 2、5月11日起安排中小学其他年级(含特殊教育学校,除小学一、二年级和幼儿园外)按照分批分段、错学错峰的原则全面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