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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福州长乐区招聘508名教师公告(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3-09
摘要:(3)体检办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须在我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3)体检办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须在我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我局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确定聘用对象

考察、体检结论均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和长乐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另行组织体检和考察。聘用对象应在我局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办法

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具体学校(另行公布)。

五、管理和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毕业生为编外合同教师,实行实名制管理,不予解决编制问题。经向区人社局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一学年一签。聘用人员每学年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用人学校按照新学年学科需要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经用人学校续聘的,即视为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编外合同教师若要辞职或参加招聘考试,应提前3个月报告用人学校和教育局同意。

(二)编外合同教师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绩效考核、请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同编内教师。

(三)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编内同类教师标准执行。“五险一金”按我区规定的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其中养老保险形式为企业养老保险。

六、其它有关规定

1、考生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年龄等各项相关资格条件截至2020年7月31日。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5、报名表中的教师资格种类和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等相关报考信息应严格按照证书上的名称进行填写。

6、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考生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长乐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1-28936296.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政策咨询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项,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长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8936296.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附件:

1.2020年长乐区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20年长乐区编外合同教师招聘研究生报名表

3.毕业生报考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0年3月7日

(点图放大)

2020福建福州长乐区招聘508名教师公告

2020福建福州长乐区招聘508名教师公告

2020福建福州长乐区招聘508名教师公告

2020福建福州长乐区招聘508名教师公告

附件3:

毕业生报考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一、研究生报考者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电脑打印并经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

4.本科及研究生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有效验证期须含2020年3月)纸质打印件,2020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

5.学士及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还需提交《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在线〈网址:〉查询,有效验证期须含2020年3月)纸质打印件(右上方标注查询需提供的“在线验证码”),2020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

6.报到证:复印件1份,2020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

7.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2020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

8.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提供)

9.出国留学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10.失信被执行情况:提交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查询结果。

11.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档案寄存证明(除档案寄存福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外)、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刑事处罚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1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经用人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函》。

二、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报考者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省考试院报考系统中下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电脑打印并经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有效验证期须含2020年3月)纸质打印件,2020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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