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建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海洋經濟處原處長陳思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13年至2016年,陳思增擔任原省海洋與漁業廳政策法規與規劃處調研員、計劃財務處處長期間,多次違規收受私營企業主贈送的禮金和名貴藥材、洋酒、電動車等禮品﹔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此外,陳思增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9月27日,陳思增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洪勇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3年至2016年間,洪勇在擔任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多次收受他人贈送的煙、酒、海參、燕窩等禮品。2019年10月10日,洪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3.漳州市詔安縣金都工業集中區黨委原書記、管委會原主任李瑞文違規發放福利、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5年至2019年,李瑞文在擔任詔安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詔安縣金都工業集中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期間,多次在春節等節日期間違規收受私營企業主贈送的煙酒、紅木家具等禮品﹔授意他人套取工程項目款用於發放2018年、2019年春節福利,對此,李瑞文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此外,李瑞文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6月21日,李瑞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福建省紀委監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