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净环保: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核查意见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核查意见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或“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龙净环保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额度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 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2,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979,582,334.9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30日全部到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0]361Z00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资金额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 110,167.93 80,000.00 15,263.64 2 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68,580.05 60,000.00 2,415.51 3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 22,759.91 20,000.00 - 4 龙净环保VOCs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 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 27,411.33 25,000.00 - 5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 合计 243,919.22 200,000.00 17,679.15 上表中列示的“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分别投入的15,263.64万元、2,415.51万元系此次募资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 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和管理。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截止2020年3月30日 账户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 1410010119245319221 800,000,000.00 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171100100100670643 60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第一支行 35050169770709399999 20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432578891675 250,00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龙岩新罗支行 631884835 129,700,000.00 三、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计划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按照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 临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 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 20,0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 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按照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临 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 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的额度从 不超过2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0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 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 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交易。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 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 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龙净环保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德华 王永刚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